四川都江堰市翠月湖镇五桂村十三组,还没进村的记者就被美景吸引
红网成都5月9日讯(特派记者 谢伦丁)用地换补偿款、换房子,“5.12”汶川特大地震后,围绕土地进行的综合整治,在四川受灾的农村地区有了实质的推动。
全国网络媒体“重返灾区看民生”集中采访团,今天走访了都江堰市翠月湖镇、天马镇、向峨乡、虹口乡,官方提供的材料中,很少有关于“土地流转”的提法,不过,一个看得见的事实是,农民确实用手中的地(主要是宅基地),以大同小异的方式换回了新房子、新家园。而政府主导的统规统建或统规自建,给震后农村带来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10月前都江堰震区灾民全换新房都江堰地处成都平原西北边缘,是成都市唯一的水源涵养地。
2008年5月12日发生的汶川大地震,都江堰离震中仅11公里,共有3091人在地震中遇难,倒塌房屋面积461万平方米,受损4126万平方米,其中山区、沿山区95%以上的房屋损毁。很显然,农村受灾百姓的住房问题,是重建任务的重中之重。今年起,由上海援建的都江堰,进入城镇住房重建冲刺阶段,政府主导的260万平方米安居房全部开工,竣工230万平方米,近期将进行首批次分配,城市建成区143个自建点位117万平方米(其中,居民自建5529户64万平方米,完工率达83.2%。政府参建53万平方米)住房全部开工,竣工74.6万平方米;集镇2771户自建家庭,已有2217户主体竣工,城区危房拆除基本完成。今年9月30日前城镇重建住房将全面达到入住条件。综合整治新增土地换来新房都江堰市翠月湖镇施行的办法是统规自建,政府对自建家庭按2万元/人补偿。
以五桂村13组村民程元良为例,全家有8口人,共获得了16万元的补偿款,加上自家的十几万元存款,建起了一栋300多平米的二层楼房。象程家这样的农户,在东桂院集中安置点共有149户,统一规划让安置点保持了川西林盘绕院的原始风貌,更重要的是,为村里新增了耕地115亩。这些通过综合整治新增出来的耕地,实际上就是补偿款的主要来源。
按照四川省有关新农村建设“三打破三提高”要求和成都提出的发展性、多样性、相融性、共享性原则,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都江堰市受灾的镇乡率先开展。
天马镇金陵二组的宣传栏将这列为了“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其中明确“搭建流转平台,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林权等的流转。”
震后新农村堪比城郊高档别墅区天马镇一位负责人先容,在金玉村,农户宅基地综合整治后新增出来的土地,以15万元/亩的价格,由村里统一规划出让给企业投资设厂。“由于项目仍在国土部门审批,钱还没有下发到农户手中。”
而在距成都70公里的虹口乡,改革进行得更彻底,按照土地综合整治方案,每户每人拿出半亩地,由村里集中引进社会资本开发旅游项目,换来的资金,则按每户每人35平方米的规格,由村上统规统建房子。
翠月湖镇、天马镇、向峨乡、虹口乡,在每一个集中安置点都可以看到,新建起来的安置房风格统一,基础设施建设也颇为完备,不少记者感叹,震后新农村建设,环境优美堪比城郊的高档别墅区。而土地流转制度的探索和创新,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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